復效
如果您的保單暫時停止效力,自失效之日起兩年內,您可以根據條款規定申請保單復效,并交納所欠的保險費及利息使保險合同效力恢復。
l 申請資格人:投保人(征得被保險人或其監護人書面同意)
l 申請時間:保險合同失效之日起兩年內
l 應備文件:
1、《保險合同變更申請書》
2、《個人告知聲明書》(對于有保費豁免責任的險種,投保人也須如實填寫告知)
3、投保人有效身份證件
4、被保人有效身份證件
5、代辦件需提供《授權委托書》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
注意事項:
1、您的保單失效的長期附加險可以同時復效,失效的短期附加險不能同時復效。
2、具體以公司規定為準,請咨詢當地客服中心柜面。